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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6-27 12:40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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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对我中心党总支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贵安游泳基地扩建”工程开展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提高站位,增强巡整改政治自觉。中心党总支对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41项具体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2月8日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诚恳的态度认领问题,以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改,以务实的作风转化成果。

)强化责任,加强巡整改组织领导。中心党总支切实落实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程跟踪、协调、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巡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强化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中心党总支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完成时限,确保整改高效落实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福建游泳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点项目基建专班主体责任未能压实

1关于基建专班人员职责未具体到岗,落实到人,未发挥组织优势,对项目产生实质管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3日,召开专班会议,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专班人员并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专班例会8次,及时研究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体育局贵安游泳训练基地扩建项目专班例会制度》。

(2)关于原有专班多岗职责的功能由一人代表,基建专班成员参加工地例会次数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以来,专班主要成员共参加工地监理周例会10次,加强与各参建单位的沟通协调。

二是2024年2月1日以来,中心共召开专班会议6次,总结阶段性工作、研究相关事项,并按规定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上报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

三是2024年2月23日以来,向局基建领导小组报送工作周报共10次。

2.项目监管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3)关于未充分利用监理例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自2023年5月开工以来,共召开监理例会28次,会上研究施工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改事宜,并详细规划每周工程进度。

二是坚持在每次监理周例会中,听取施工单位关于施工进度、每周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针对上次例会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每周工程进度计划安排以及进度计划滞后赶工措施等情况汇报;听取监理单位关于每周现场巡检中发现问题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的汇报。

4)关于未能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管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2日起,监理单位已形成监理日记,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建立检查工具清单台账,及时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二是2023年12月,将现场材料按标识牌整齐堆放;按照要求对模板盘扣支撑架的立杆尺寸进行更换,保证支撑整体稳定性;已严格按照要求绑扎暗梁钢筋,使截面尺寸符合要求;喷射基坑坡面,设置现场排水沟。

三是2024年2月2日,由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月7日,由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对春节停工期间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月5日,由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对清明假期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体育局贵安游泳训练基地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截至2024年5月5日,专班成员已对施工现场开展6次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配电箱周围防护措施不完善、餐厅底层外架安全网绑扎不严密、运动员公寓左侧空地堆放水泥袋和纸箱、运动员公寓屋面楼梯端口未采取防护措施”等问题。经整改,配电箱周围已设立围挡防护栏,已安排外架班组恢复餐厅底层外架,恢复运动员公寓屋面楼梯端口防护措施,及时清理运动员公寓左侧空地堆放的水泥袋、纸箱,并覆盖绿网。

5关于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31日起,督促施工单位先后修订《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施工现场春节放假期间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文件。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停工期间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值班领导小组,每天安排两名值班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2024年1月23日,在监理周例会上传达学习省领导在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办公业务用房和工程项目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

三是2024年1月30日,结合春节重要节点,在监理周例会上传达学习《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内容以及“七个一律”措施。

6关于对项目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督促设计院出具防洪渠及护坡挡墙设计图纸,2024年1月17日,完成防洪渠及边坡支护招标工作。

二是2024年2月26日,防洪渠及边坡支护中标单位已进场开始施工。

7)关于廉政风险意识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结合春节重要节点,已对项目专班成员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二是2024年3月29日,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活动,对项目专班成员开展1次廉政谈话,并由专人记录,强化项目专班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3.项目资金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廉政风险

8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未对支付要件进行严格把关,付款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0日,协调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补齐图审结算单。       

二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报销审批流程。

三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福建省体育局贵安游泳训练基地扩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9关于资金支出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1号凭证上将李某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的服务费及过节费调整为“在建工程”科目。2024年起,严格按照规定将李某的服务费及过节费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规范经费列支。

4.项目推进未进行全局统筹,导致建设进程滞后

10关于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缺乏主动担当意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日,中心领导与潘渡镇政府协调民房拆迁及雨污水排放事宜。2024年4月,村民同意按原补偿方案进行拆迁。2024年5月3日,已完成拆迁工作。

二是2024年1月21日,组织各参建单位及连江县有关部门召开项目推进会,听取关于施工进展情况、施工进度规划、施工技术运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详细汇报,并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三是专班人员积极与连江县政府、潘渡镇政府以及贵安管委会等政府机构和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进排水箱涵设计改道等事宜。

11关于未能充分了解报审相关政策,对项目进度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编制工程进度表和资金支付进度表,明确规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和重要时间节点,对进度和资金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进度严格有序进行。

12关于存在“等靠”思想,过度依赖当地政府完成征迁工作,未主动推进协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9日,召开专班会议,讨论民房拆除事项,会上要求中心每周与潘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尽快解决该户村民搬迁事宜,并拟报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

二是2024年2月,积极配合局基建领导小组将该户征迁问题上报至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持续跟进协调有关事项。2024年4月8日,村民已同意按原补偿方案进行拆迁。2024年5月3日,已完成拆迁工作。

5.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足

13关于涉及项目建设安全的防洪渠事项重视不足未及时开展先期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防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土建施工员等人员任组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防汛责任人,制定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预警措施,建立信息监测通报系统,储备防汛物料、抢险物料,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2024年1月17日,已完成排洪渠招标工作。

三是2024年2月26日,中标单位已进场勘察及施工。

14关于涉及现场安全事项未督促进行有效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前主要道路已部分硬化,安全通道已按要求设置到位,现场材料按标识牌整齐堆放,模板加工区域灭火器已按要求全部配置到位。

二是结合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开展3次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配电箱周围防护措施不完善、运动员公寓屋面楼梯端口未采取防护措施”等问题,目前已加固围挡防护,并强化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6.项目档案管理不到位

15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且重点项目档案管理混乱,未进行分类立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指定中心1名编内人员进行项目档案的归整管理工作。

二是2024年2月24日起,建立项目档案查阅管理台账。

三是2024年4月,委托第三方档案管理公司对前期项目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并对中心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6)关于未对内业资料(联系单)进行规范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开工以来,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57份材料进行报批,并对34份工程联系单进行编号。

二是2023年8月5日,已根据专家意见对高大模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得到专家认可。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严不实

17)关于整改工作前紧后松,整改任务没有见底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7日,印发《中共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转发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关于巡察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的反馈意见>的通知》;2024年2月8日,组织游泳铁三队党支部、跳水水球队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巡察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

二是2024年2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分解、细化整改任务。

三是2022年2月22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四是2024年3月11日,召开游泳铁三队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将吴雨霖、余睿、罗彬彬等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列入发展对象事宜。

五是2024年3月21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听取了游泳铁三队党支部关于将吴雨霖、余睿、罗彬彬等三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备案报告,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六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党员干部联系党外群众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联系群众名单。

18)关于存在“过关”心理领导班子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严格把关整改标准整改缺乏针对性、精准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升中心干部职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二是2024年2月7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传达省体育局党组第三轮巡察组巡察省游泳中心党总支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

三是2024年2月21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逐项细化实化,共制定120余条整改措施。2024年430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中共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四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局党组印发的《福建省体育局深化“金牌路上党旗红”品牌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及局机关党委印发的《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唱响“金牌路上党旗红”》提炼材料,并审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党建特色品牌“红色领航,泳往直前”创建方案》。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深不透

19)关于领导班子对整改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入,部分问题改后又犯,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内容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内容,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穿科学决策、严肃纪律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贯彻“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经核实,2022年10月28日,经中心党支部(现已升格为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运动员徐某、苏某停训离队,二人于2022年10月停训,2023年2月,中心向省局提交《关于申请徐锴等运动员退役的请示》(闽体游20238号),2023年3月,省局下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同意林超攀等52名运动员退役的批复》(闽体202367号),同意二人退役。2022年11月10日,经中心党支部(现已升格为党总支)会议研究,拟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食堂食材,向省局提交《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关于采购运动队食堂食材的请示》(闽体游202276号)后,得到省局盖章批复。

三是2024年3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总支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整改意见,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查摆问题。

20)关于各责任科室未能针对同一类型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进行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7日,组织中心2名会议记录人员学习14种会议记录格式及标准,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精确、真实。

21)关于责任科室对整改事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质量不高,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根据中心青年群体工作训练地分布的实际情况,重新梳理中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名单,划分为4个学习小组,分别为游泳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铁三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跳水水球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中心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024年1月起,组织青年代表列席中心党总支会议的“第一议题”。

二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帮助中心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把准学习方向,提供学习重点。

三是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3月26日、3月27日、3月28日组织4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完成第一季度学习研讨活动。

22)关于领导班子对整改问题纠正不到位,将未整改到位事项列入已整改清单,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中心党总支书记科医室经办人员、后勤科经办人员、竞训科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2024年3月21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审议《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运动队装备库管理制度(暂行)》,明确运动队装备出库审批流程。

三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明确盘点工作流程;2024年3月28日至3月30日,组织科研医务室、竞赛训练科、后勤装备科、办公室(财务室)完成第一季度联合盘点工作,对药品、营养品、服装、日用品等进行盘点。

四是2024年1月起,实施药品、营养品领用审批流程,并建立日用品出入库台账。

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深不透

23)关于责任科室对人员处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中心公开招聘1名财务人员,新招聘人员于2024年1月份到岗,2月7日完成交接工作,担任会计。

二是2024年2月起,聘请一名熟悉体育行业及各项具体财务工作的顾问,对中心新招聘的年轻财务人员进行为期半年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整改修订规章制度操作性不强

24)关于中心制度订立未结合单位实际,在实际工作中难发挥有效管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中心党总支书记对原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2024年1月16日,召开中心党总支会议,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一名中心领导分管办公室(财务)工作,严格按要求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三是今后将严格按要求把报销凭证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四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完善报销审批流程。

五是2024年3月,对中心2022-2023年的财务账开展自查,共发现11份同类问题的账,已重新审核无分管签字的结算单,并对因无分管领导的结算单补充情况说明。

25)关于制度制定与贯彻执行“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制度研究制定、落实、反馈未形成闭环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福建省体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统称为‘其他工程’,‘其他工程’由业主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并报省体育局备案”。2022年,中心未对工程预算编制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为节约成本和时间,游泳馆储物柜项目未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编制。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其他工程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核”,游泳馆储物柜项目工程结束后,按规定将工程决算报送至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核。

二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基建库入库标准,明确入库公司的资质要求、经验要求、信誉要求、财务状况要求等,并进行公示;2024年3月22日,在“福建游泳”公众号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公司加入中心小型基建库。

三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由中心基建库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进入中心小型基建库的公司名单,自2024年4月起试行合作。      

四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五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其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项目概算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0元时,择优选择一家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为项目做预算编制,若项目存在设计环节,中心需向造价咨询公司提供设计报告”。

5.整改成效有待提升

26)关于中心领导班子谋划能力不强,对于项目发展的科学谋划、教练员队伍的培养选拨,运动员队伍的训练备战等核心工作跟踪分析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召开2023-2024年冬训动员大会,会上全面总结2023年度竞赛训练工作,详细分析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并对冬训工作、周期备战工作进行分阶段的具体规划部署,明确2024年各项目的成绩目标。

二是2023年12月,铁人三项队的1名教练、2名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少年铁人三项训练营,与国家队主教练进行交流,畅通与国家队的沟通渠道。

三是2024年1月26日,中心领导班子前往广西南宁看望慰问在国家队备战巴黎奥运会的福建女子水球队运动员、教练员及科研保障人员,并与国家队管理层及教练员团队进行深入交流,加强沟通,搭建平台。

四是2024年2月13日,组织运动队开展冬训体能大比武活动,检验运动员冬训期间的训练成果,提高运动员专项体能素质。

五是2024年4月30日,组织各运动队召开形势分析会,进一步掌握队伍训练备战情况,形成长效性规划。

27)关于运动队未形成良性的梯队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结合福建省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成绩,接收2名由俱乐部推荐的运动员寄训到省队中,发动基层力量和社会力量,扩大选材面,加强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

二是截至2024年4月,游泳队有3名入选国家队奥运大名单,铁人三项队有2名运动员在国家队集训,水球队有6名运动员在国家队集训,其中有3名运动员入选奥运会大名单。

28)关于运动队普遍反映伙食较差、科医保障存在不足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贵安食堂菜品种类较少,没有常态化听取运动队对伙食的反馈意见,没有及时更换调整菜单。2024年2月起,将日常伙食由原来每天1次水果/酸奶、每餐6菜(3荤3素)1汤1主食,调整为每天2次水果/酸奶,每餐6菜(4荤2素)1汤1主食,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贵安基地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2024年1月至2月,分别前往贵安基地及广西、云南、三明将乐、厦门等外训地,实地了解运动队的食宿情况,收集运动队在训练生活中遇到的后勤保障、伙食问题,并及时反馈至后勤装备科和科研医务室。

三是2024年2月28日起,每周提前在工作群里公布菜单,征求运动队的意见。同时,在贵安基地食堂二楼餐厅门口,设立意见箱,定期收集反馈意见,对伙食进行合理化调整。

四是2024年3月,经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已补充2名实习队医到运动队进行科医保障工作。

五是2024年4月,在贵安游泳基地重新整修一间医疗室,并配备超短波、中频治疗仪,电针仪、红外线灯等医疗器械。

6.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及局党组重点工作任务中存在的新问题新表现

2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不扎实,规定动作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第四季度,分别组织游泳铁三队党支部、跳水水球队党支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是2024年2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论述,研究部署党建品牌创建、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四是2024年4月,中心健全完善内部衔接局“知、督、促”的落实机制,在“提升科学训练备战参赛水平”、“狠抓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加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定23条具体措施。

30关于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211”机制工作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组织召开意识形态综合分析会,分析研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二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内容,党总支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2024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三是2024年4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

31)关于中心对运动员管理上有“真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中心党总支书记对省铁人三项队领队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2023年11月,与铁人三项队原主教练解除聘用关系。

三是2024年1月,由中心领导班子带队,前往南宁实地了解水球队集训情况。

四是2024年2月19日,中心领导班子陪同省局领导前往省游泳队在三明将乐的外训驻地,看望慰问一线备战运动员和教练员,并召开座谈交流会,详细了解游泳队的训练安排及后勤保障情况;2024年2月24日,中心领导班子赴厦门看望慰问游泳队运动员、教练员,了解队伍训练竞赛和保障情况。

五是中心领导班子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月27日、3月16日带队前往云南,对铁人三项队外训情况及队伍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并组织铁人三项队运动员、教练员召开1次座谈会,了解队伍训练、后勤保障情况。

六是2024年2月27日至4月3日,安排1名竞训科工作人员前往云南,对铁人三项队进行为期1个月的驻队管理。

七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同意与相关公司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关于队伍管理的约束性条款和违反约定的惩罚性条款。

32)关于对运动员文化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至4月,组织在三明外训的游泳队每晚19:15至20:40通过体职院智慧课堂平台进行学习,周末各组自行安排学习,每周不低于10个课时。

二是组织铁人三项队通过体职院智慧课堂平台进行学习,每周10课时。

三是跳水队根据寄训地实际情况,每天上午分别依托省体校和市体校开展文化课学习,每晚进行晚自习,每周不低于15个课时;女子水球队大学生运动员通过各校自研APP进行网络课程学习,小学、初中学段的运动员通过体职院智慧课堂平台进行学习,每周学习12课时。

3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8日,组织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共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坚持把民主集中制贯穿科学决策、严肃纪律的全过程。

34)关于务车辆监管存在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辞退原司机,并由中心党总支书记对后勤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要求由后勤装备科1名工作人员管理公务车的钥匙及加油卡。每月对公务车的派车单、行驶公里数、油耗量、过路费进行核查。

三是2024年2月起,福州市内用车的派车单经后勤科负责人签字,福州市外用车另增加中心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派车。

35)关于审批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内控流程,规范支出管理,未对报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6日,已将存在的审批流程不完善的报销材料由相关科室重新审批签字。

二是经核实,在2022年运动队服装装备采购项目中,中心根据《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中“评审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出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等有关规定,向工作时间不同的评审专家支付不同的劳务报酬。

三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

36)关于合同订立条款不完善,未设立违约条款,违约成本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1年中心与相关公司签订合同前,已由中心法律顾问对相关风险条款进行审核,但订立合同时,双方讨论内容未涉及人员自行离职的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未涉及相关违约行为的惩罚性条款。为进一步完善合同条款,2024年4月1日,中心与相关公司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队伍管理的约束性条款和违反约定的惩罚性条款。

二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三是2024年4月11日,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团队律师为中心干部职工开展单位合同管理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讲解合同起草、合同成立流程、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履行、合同风险救济等内容。

37)关于对小型基建项目招标管控不严,招标控制价未请有资质第三方进行核定,直接委托施工单位编制,无法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统称为‘其他工程’,‘其他工程’由业主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管理办法,并报省体育局备案”,2022年,中心未对工程预算编制事项进行明确规定,为节约成本和时间,厨房护坡项目直接参照2022年申报项目时的估算价格作为预算价格,并委托一家完成过中心基建项目工程且口碑较好的公司确定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未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编制。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其他工程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核”,厨房护坡项目工程结束后,按规定将工程决算报送至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核。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为节约成本,施工单位结合建筑结构,保留原有绿植,减少施工量,导致招标控制价与实际结算价偏差过大。

二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基建库入库标准,明确入库公司的资质要求、经验要求、信誉要求、财务状况要求等,并进行公示;2024年3月22日,在“福建游泳”公众号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公司加入中心小型基建库。

三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由中心基建库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拟进入中心小型基建库的公司名单,并于2024年4月起试行合作。       

四是2024年3月29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8)关于编外用工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2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全日制)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9)关于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春节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对党员干部进行节前廉政提醒,严防节日腐败。

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由中心党总支书记对党总支领导班子、中心科级干部和采购等重要岗位的7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树牢廉政意识。

40)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已指定中共党员童某为游泳铁三队党支部的会议记录人;2024年1月起,由新招聘的党务干部负责游泳铁三队党支部会议记录。

二是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8日,组织游泳铁三队党支部、跳水水球队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内容。

三是2024年3月8日,召开中心党总支(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各支部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41)关于教练员队伍建设弱化,人才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中心引进游泳国家级教练及体能团队,与其开展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运动员。

二是2024年1月,中心引进1名跳水项目国家级教练员,进一步加强教练队伍建设。

三是1名西班牙籍女子水球队教练,提升水球队在全国的竞技实力。

四是2024年2月,中心邀请1名澳大利亚籍教练赴云南与我省铁人三项队伍进行磨合训练,并对其进行为期2个月任前考核。待考核期结束后,结合全运会周期任务规划,将其聘任事宜提请中心党总支会议研究。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710642;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天泉路273号,邮政编码:350001;电子邮箱:Syytsydg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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