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24 文号 闽体〔2022〕7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3-17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24
文号 闽体〔2022〕7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3-17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9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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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伟宏代表 

  《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工作的建议》(第15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体育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工作。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制定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3号),要求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体育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建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和联合指导服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需求,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健身场馆等设施,将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部门列为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分工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此外,积极推动省委文明办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的要求列入《福建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近年来,共安排省级补助资金7亿多元,在全省新建940个多功能运动场、250个室内健身房、320个笼式足球场、90个门球场、30个笼式篮球场、30个拆装式游泳池、48个智慧体育公园和9个全民健身中心,不断完善城区“15分钟健身圈。三是鼓励试点先行。20207月,印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推广厦门市智慧健身房试点工作经验的通知》,支持全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学习推广厦门智慧健身房的经验做法,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社区+企业+志愿者的模式,利用人脸识别、扫码、网上预约等技术手段,实现多方力量共建共管,满足社区群众健身需求。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非常赞同。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贯彻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落实《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的,因地制宜、顺势而为建设更多贴近群众的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开展健身运动。争取到2025年,全省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进一步推动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工作。二是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2022年将安排8400万元,在全省新建或改扩建20个智慧体育公园和30个游泳池,其中:智慧体育公园两年建成,游泳池当年完成。三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地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完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健身设施,努力为群众创造更好的健身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叶得盛 

   人:李境韬 

  联系电话:0591-87814911 

    

    

  福建省体育局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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