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36 文号 闽体〔2022〕10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12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36
文号 闽体〔2022〕10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12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2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18 15:28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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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 

  1203号建议的答复 

    

郭亦畅、邱健、钟爱雪等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强化沙埕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203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帆船帆板项目是我省的传统优势项目。我局将继续支持福鼎沙埕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建设,积极协调宁德市体育局给予沙埕帆船帆板训练基地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21〕5号)要求,“基地”实行申报、认定、考核制度,以夏季奥运会为周期,每4年认定一次。一直以来省局致力于提高我省基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周期性开展福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下一步,省局将结合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台“福建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届时福鼎五中可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立足自身特点,着力提升软硬件设施条件和环境,按申报程序积极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申请“福建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体育工作关心和支持,你们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真诚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 

  领导署名:叶得盛 

  联 系 人:黄承生 

  联系电话:0591—88010091 

    

  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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