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38 文号 闽体〔2022〕11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0
索 引 号 FJ00204-2500-2022-00038
文号 闽体〔2022〕11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0

福建省体育局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10:21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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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体育局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体局,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户外运动体育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的监管,日前,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户外运动项目的范围、监管主体、监管原则、监管标准、人员职责等方面要求。现将《通知》转发你单位,并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体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户外运动项目活动监管。我省户外运动资源丰富,各级体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了解掌握本地区户外运动资源情况,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具体监管办法,加强户外赛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二、压实赛事活动责任 

  各级各部门在举办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时,务必制定组织方案,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好风险告知提示等。各级体育部门应主动了解辖区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信息,给予相关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各级体育部门、相关户外运动体育社会组织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出台有关户外运动地方标准,不断细化有关赛事活动制度标准规范。要落实好《福建省体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体〔2021203号),主动靠前指导,做好赛事服务工作。 

    

  附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体育局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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