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2-00040 | 文号 | 闽体〔2022〕109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9 |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2-00040 |
文号 | 闽体〔2022〕109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9 |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26号建议的答复
陈碧珍代表:
《关于请求加强对“中国连城棒球小镇”建设支持和指导的建议》(第1526号)由我单位和省文化旅游厅分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体育产业特色基地(小镇)的培育和建设发展,并于2017年出台了《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闽体〔2017〕48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创建我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等均有明确的条件和要求。截止2021年底,我省已累计评选出5个省级示范基地、49个省级示范单位、41个省级示范项目和10个省级特色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发展体育产业力度,并加强对全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管理和创建指导工作。若条件成熟,欢迎连城县庙前镇参照《办法》要求,积极参与全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创建工作,我局将给予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叶得盛
联 系 人:林东武
联系电话:18650355236
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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