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2-00044 | 文号 | 闽体〔2022〕120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1 |
索 引 号 | FJ00204-2500-2022-00044 |
文号 | 闽体〔2022〕120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1 |
答复类别:B类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528号建议的答复
陈碧珍代表:
《关于请求指导并支持连城县申报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第1528号)由我单位独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并注重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培育和创建工作,且于2017年出台了《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闽体〔2017〕48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创建我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均有明确的条件和要求。截止2021年底,我省已累计评选出5个省级示范基地、49个省级示范单位、41个省级示范项目和10个省级特色基地。
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我省实际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并按照2021年省体育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通知要求,将积极支持连城县以冠豸山风景区为核心,依托国家地质公园的地形地貌优势开展自行车、攀岩、悬崖跳水、游泳等户外运动项目,利用其丰富的办赛经验继续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扶持当地优秀户外用品制造企业 ,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建设“中国骑都”。若条件成熟,欢迎连城县参照《办法》要求,积极参与全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我局将给予支持和指导。
领导署名:叶得盛
联 系 人:林东武
联系电话:18650355236
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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