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4-2700-2026-00010 文号 闽体职改〔2026〕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2-28
索 引 号 FJ00204-2700-2026-00010
文号 闽体职改〔2026〕3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2-28

关于开展2025年度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 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17:30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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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职改办、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旅游与文化体育局,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条件》(闽体〔2025〕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全省从事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工作,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有关规定,具备《福建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条件》(闽体〔2025〕69号)中申报评审中、初级运动防护师的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报送评审材料

  (一)所在设区市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省体育局直属单位无需提供委托评审函。

  (二)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三)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职务评审简明表一式30份;申报初级的可不用上报该表。

  (四)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的至少1份运动防护典型疑难案例一式5份(不低于2000字);申报初级运动防护师报送防护体会(总结)1篇。

  (五)所防护运动员的奖励证书。无法提供奖励证书的可提交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或省级竞赛部门出具的比赛成绩证明。

  (六)所防护运动员的输送情况表。采用双向证明的形式:输出单位出具输送情况表(一),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从事项目、防护时间、输送时间、输送去向等;接收单位出具输送情况表(二),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原从事项目、接收时间、输送教练、现从事项目、接收教练等。

  (七)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培训情况、岗位聘任证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年度考核结果等6项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其中,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可只提供证号,无需提供复印件。

  (八)材料目录清单1份。

  三、填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二)材料内涉及的时间均要精确到月。

  (三)申报表和简明表每项需填写齐全,没有的填“无”。

  (四)“论文、学术交流”栏,填写的论文名称要与实际提供的论文稿件相符。

  (五)“主要工作业绩”在注明比赛名称的同时,必须注明参赛项目。表中的训练竞赛部门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公章。在“主要工作业绩(一)”、“主要工作业绩(二)”两张表格的比赛成绩不重复填写。

  (六)公示情况说明。申报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在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公示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公示的范围、公示的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填写公示结果情况,注明“经核查,材料所列出的运动员均属于该运动防护师防护对象,防护满意率、竞技成绩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社部门予以撤销。

  申报人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推荐破格评审的,需单独附报告,说明破格原因。

  (三)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打印和复印均用A4纸。

  (四)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和典型疑难案例等材料,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把品德放在体育专业人员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涉及反兴奋剂工作规定的不当行为人不得申报职称。

  (二)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职务评审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原件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三)每位申报人材料单独装袋报送(无需装订成册)。

  五、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省体育局综合大楼1405室省体育局职改办

  联系人:林振华

  电  话:0591-88017875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从福建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tyj.fujian.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职务评审申报表

      2.竞技体育运动防护师职务评审简明表

      3.材料目录清单

      4.输送证明模板

      5.诚信申报承诺书

      6.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体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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