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由福建省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福建省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制度规范。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由局分管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建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持续完善《福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福建省体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福建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福建省体育局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福建省体育局网站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体育局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于今年重新修订发布《福建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流程,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大对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把握公开重点,提升公开实效。一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围绕我局2023年体育工作重点、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主动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并加大人事信息、招聘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优化主动公开栏目设置,对主要栏目及内容进行调整,新增建议提案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等栏目,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按时完成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文书和相关制度,按照要求更新答复格式,新增办理进度咨询及救济途径等相关内容。全年共收到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理。三是通过“福建省体育局门户网站”“福建体育微信公众号”“福建体育视频号”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我省体育改革发展的新亮点、新举措、新政策。此外,我局今年新增全民健身微信小程序,可通过小程序进行体育新闻资讯、健康指导视频、健身食谱、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体育设施等信息查询,同时可以通过健身地图进行全省体育场馆场地查询及导览、线上线下赛事活动报名等。
(三)聚焦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及时发布、解读今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重要政策措施,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及时、主动、多样、准确公开,方便公众直观查阅。同时,发挥《海峡体育》杂志、福建省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等载体作用,通过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同步发布。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栏目的形式,增设政策智能问答,通过局长信箱、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常见问题、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增强互动交流。今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受理群众来信287封,开展网上调查4期,民意征集7期,在线访谈6期。三是认真做好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省信访信息系统、局长信箱、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各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工作,通过直接与诉求人电话沟通的形式,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排忧解愁。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件689件,均按时办结,全年群众满意度达100%。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7件,所有建议和提案都已于法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同时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一是强化信息专题专栏建设。围绕2023年工作重点,开设“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杭州第19届亚运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等栏目,并及时更新相应专题信息,以便公众查阅。今年我局网站平台共发布信息近3000条,门户网站浏览量达4723791人次。二是加大保障运维经费投入。通过政府采购投入资金22.75万元,用于门户网站技术维保以及适老化系统和无障碍改造,方便不同人群查阅浏览。同时,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2名负责处理网站内容保障事宜,1名负责网站技术管理。三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统筹内容发布基调、重点、时机、角度,树立正确舆论导向。
(五)夯实业务水平,强化日常保障。一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系统、福建省档案馆政府信息报送系统的日常数据采集和数据填报工作,每月定期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送交两期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强化网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与网络安全检查,进行数据实时备份。加强网站的硬件配备,从源头上彻底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发生,确保网站顺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3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够规范,答复不够严谨。二是政策解读回应方式不够丰富,趣味性、可读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便利群众申请,对答复文件加强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准确、严谨。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让公众能看懂、能理解。三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借鉴其他单位经验做法,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督查调度、工作情况交流等,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范围不包括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邮编:350001
网址:www.tyj.fujian.gov.cn
联系电话:0591-8780890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