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推进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福建省体育局出台了《福建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实施意见》。
我们梳理了高频疑问
以一问一答形式
拆解申报范围、材料、审批流程
帮大家合规办赛、少走弯路
问:什么是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答:根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包括潜水、航空、登山、攀岩、滑雪、汽车摩托车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
问: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
答: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均可申请,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提出许可申请,应当提交主办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委托文件,明确委托权限及赛事相关责任由主办方承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许可条件包括哪些?
答:①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②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③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具体要求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规字〔2023〕2 号)规定执行。
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许可?
答:应向赛事活动所在地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赛事跨区域举办,由所在行政区域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许可方式,协商不一致的,须向赛事所涉及的各行政区域体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申请。
问:申请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②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③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④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问:许可审批的时限是多久?
答: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实地核查。现场核查后,应于七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至作出决定的总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问:举办公益性质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需要申请许可吗?
答: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所属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问: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若需变更或取消,如何处理?
答: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或取消赛事活动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取消手续。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作出新的许可决定或者撤销原许可决定。
问:体育行政部门什么情况下应启动“熔断”机制?
答:如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时。
问:由体育行政部门或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是否需要申请许可?
答: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范围,但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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