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大正CPA专字(2025)第0284号
福建省体育局2024年度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绩效评价报告
福建省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9〕5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9〕9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绩效评价组按照福建省体育局(以下简称“体育局”)的委托要求,对体育局“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组严格对照财政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采取资料审阅、现场踏勘、抽样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系统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性、实施进度符合性、产出成果达标度、效益实现度及利益相关方满意度等核心维度,形成绩效评价结论。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4年,福建省体育系统锚定“体育强国”战略目标,以党的二十大关于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福建体育事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四维工作机制,重点破解群众体育供需矛盾、竞技体育梯队建设矛盾、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矛盾、体育文化传播效能矛盾、体育治理现代化矛盾等五大发展难题,推动福建体育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进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福建体育事业立足新发展阶段,通过实施全民健身智慧化工程、竞技体育精英培养计划、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三大行动,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体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增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着力将体育打造成为展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福建路径注入强劲体育动能,在服务国家体育强国战略中彰显福建担当、贡献福建智慧。
(二)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9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配套文件(闽财教指〔2024〕44号),2024年下达专项资金1.61亿元,覆盖全民健身设施、青少年赛事、闽台体育融合三大领域,核心任务为:
1.全民健身设施:完成15个体育公园、30个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农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目标1.8㎡;
2.青少年体育:举办U系列赛事超100场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率提升15%;
3.闽台融合:设立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11个,举办两岸赛事25场次。
二、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来源
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共下达资金总额:7211.00万元,实际到位率100%,具体如下:
指标文件 |
业务分类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金额(万元) |
闽财教指〔2023〕91号 |
中央转移支付 |
1,879.00 |
闽财教指〔2024〕44号 |
中央转移支付 |
3,274.30 |
闽财指〔2024〕586号 |
中央转移支付 |
1,277.70 |
闽财指〔2024〕28号 |
中央转移支付 |
780.00 |
合计 |
7,211.00 |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体育事业发展项目财政预算资金7211.00万元,已到位721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项目实际支出4540.28万元,其中:2024年实际支出金额4137.46万元,2025年1-4月实际支出金额402.82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62.96%,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
业务分类 |
省级资金安排金额 (万元) |
2024年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2025年1-4月 实际支出金额 (万元) |
实际支出合计 (万元) |
省本级 |
中央转移支付 |
2,057.70 |
1,711.12 |
|
1,711.12 |
福州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715.00 |
236.92 |
48.88 |
285.80 |
龙岩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710.00 |
446.91 |
65.00 |
511.91 |
南平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574.00 |
154.62 |
71.12 |
225.74 |
宁德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620.10 |
200.10 |
5.00 |
205.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中央转移支付 |
70.00 |
20.00 |
|
20.00 |
莆田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455.00 |
166.52 |
51.74 |
218.26 |
泉州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533.60 |
278.98 |
26.28 |
305.26 |
三明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725.00 |
396.46 |
41.83 |
438.29 |
厦门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10.60 |
1.80 |
0.00 |
1.80 |
漳州市 |
中央转移支付 |
740.00 |
524.03 |
92.97 |
617.01 |
合计 |
7,211.00 |
4,137.46 |
402.82 |
4,540.28 |
(三)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 |
≤100百分比 |
100 |
10 |
1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场地设施数量 |
≥241个 |
263 |
5 |
5 |
支持赛事活动数量 |
≥600场次 |
673 |
5 |
5 |
||
参加赛事活动人次 |
≥671250人次 |
678560 |
4 |
4 |
||
人才培养培训数量 |
≥150个 |
99 |
4 |
2.64 |
||
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 |
≥27个 |
27 |
4 |
4 |
||
质量指标 |
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 |
≥80百分比 |
100 |
4 |
4 |
|
时效指标 |
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 |
≥80百分比 |
90 |
4 |
4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8分 |
8 |
15 |
15 |
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乡响程度 |
≥8分 |
8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百分比 |
93 |
10 |
10 |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本次绩效评价针对“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情况而开展,将绩效评价作为落实“三争三领”行动、深化体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确保体育强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有效落地,通过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了解制度建设、资金的使用、产出、效益等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对公众的服务水平,为完善政策、提升实施效果以及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1)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专项资金支出是否严格遵循《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69号)及闽财教指〔2024〕44号文件要求,重点排查全民健身设施、青少年赛事等领域是否存在超范围支出或挪用问题。
(2)核心指标完成度:对照闽财教指〔2024〕44号附件2绩效目标表,量化评估体育设施建成率、青少年赛事完成情况,识别用地审批延迟等关键制约因素。
(3)资金效益分析:通过满意度调查衡量全民健身推广效果,评估青少年U系列赛事对后备人才输送率的促进作用,审查体育设施运营维护机制,确保建成项目持续服务“15分钟健身圈”建设目标。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为福建省体育局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范围为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及受益群体的满意度调查。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按照政策客观性、重要性、科学性、系统性、导向性的原则,由绩效评价组独立实施。
(1)客观性原则。基于闽财教指〔2024〕44号文件核验资金流向,确保赛事场次、设施建成数等产出指标数据真实可追溯。
(2)重要性原则。重点评价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青少年U系列赛事人才输送率等关键效益指标。
(3)绩效导向性原则。结合赛事活动参与人次、设施覆盖率等指标,评估资金撬动社会效益的效能,关注项目是否形成长效运营机制(如职业联赛俱乐部造血能力)。
(4)动态调整原则。区分基建类、活动类项目差异,设置差异化指标(如场馆使用率vs赛事影响力),将审计结果与后续资金分配挂钩,建立“评价-整改-提升”闭环。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方面。满分100分。一是决策(15%),主要评价项目立项、资金投入及绩效指标等方面的情况;二是过程(15%),主要评价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三是产出(30%),主要评价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时效指标等方面情况;四是效益(40%),主要评价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详细指标体系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权重(%) |
决策(15%) |
项目立项(4%)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福建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②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③项目立项是否与福建省体育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行所需;④项目立项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一项不符均不得分。 |
2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①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②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③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④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绩效目标(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③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⑤项目的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①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3 |
||
资金投入(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①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 |
4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预算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是否适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2 |
||
过程(15%) |
资金管理(7.5%)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达到95%的得满分,没有达到的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达到95%的得满分;没有达到的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保障;③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一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
组织实施(7.5%) |
监督全面性 |
项目实施机构是否制订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督管理体系并履行监督管控责任。制定监督考核制度并全程跟踪监控得满分、有监督考核制度,部分监督跟进得2.5分、有监督考核制度未跟进进度及质量得1.5分、无监督考核制度不得分。 |
2.5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①组织机构是否健全;②人员是否配备齐全;③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④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是否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是否互联互通;⑤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①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②项目验收、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④绩效管理责任的约束是否明确,是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⑤绩效管理激励是否强化,是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
产出(30%) |
数量指标(22%) |
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个数 |
2024年度实际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 |
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个数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1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补助非标准足球场建设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非标准足球场建设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建设青训中心数量 |
2024年度实际建设青训中心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场次 |
2024年度实际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4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场次 |
2024年度实际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7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
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项目数量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项目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7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补助“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补助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总决赛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总决赛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补助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选拔赛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选拔赛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补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补助重点项目布局单位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重点项目布局单位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
补助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3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4分,扣完为止。 |
2 |
||
支持场地设施数量 |
2024年度实际支持场地设施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41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支持赛事活动数量 |
2024年度实际支持赛事活动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00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参加赛事活动人次 |
2024年度实际参加赛事活动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67125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人才培养培训数量 |
2024年度实际人才培养培训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50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7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质量指标(4%) |
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 |
2024年度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合格率=场地设施竣工合格数量/场地设施竣工总数量×100%,完成率80%得满分,小于80%,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时效指标(4%) |
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 |
2024年度补助的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完成率=举办完毕的赛事活动数量/补助的赛事活动总数量×100%,完工率80%得满分,小于80%,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
效益(40%) |
经济效益指标(16%) |
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 |
2024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小于等于100%得满分。每增加5%扣0.5分,扣完为止。 |
16 |
社会效益指标(14%) |
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 |
2024年度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大于等于458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 |
2024年度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大于等于100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2024年度群众群众身边赛事活动的受益人次大于等于25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乡响程度 |
2024年度高水平国家后备人才基地的受益人次大于等于5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服务对象满意度≥90%,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总权重、评价总分(S) |
100 |
3.评价方法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特点,该评价方法体系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衔接的方式,评价方法总结如下:
(1)多维度评价:围绕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四维度展开,重点分析资金使用合规性、目标达成率及社会效益。设置决策(立项规范性)、过程(资金执行率)、产出(赛事举办场次等)、效益(全民健身参与率提升)四级指标,量化考核项目成效;
(2)动态监测与分类评价:采用季度跟踪(资金执行率≥80%)、中期评估(目标偏差修正)和终期考核的全周期管理,按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专项差异化设置指标;
(3)混合分析技术:通过项目支出与项目效益进行对比分析,结合成本效益分析法(投入产出比)与满意度调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4.评价综合绩效级别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文件确定,分为4个级别:评价得分在90分(含)-100分为优;评价得分在80分(含)-90分为良;评价得分在60分(含) 80分为中;评价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为差。
如果项目缺乏用来说明现有绩效的资料,或者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无法对部门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达成一致,则项目定级结果为无法显示成效 。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系统学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69号)及闽财教指〔2024〕44号文件精神,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三类核心指标。
2.现场实施阶段。核查资金流向与预算批复的一致性,重点追踪大额支出票据真实性。基建项目采用场地使用记录调取+设备现场盘点方式验证使用率,赛事活动通过参赛名单核验、媒体报道统计等量化社会影响。
3.分析评价阶段。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计算投入产出比(如人均健身面积提升成本)。通过收集资料、数据分析等工作程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点上调查与面上分析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对自评表数据和附件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
4.结果形成阶段。实行项目经理初审+质量控制部复审+签字会计师终审的三级复核,重点复核绩效指标得分的证据充分性,为后续管理提出建议。
四、综合评价情况
基于评价目的、依据和方法,结合“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实际情况,工作组对该项目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综合评价,福建省体育局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总得分92.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分析,基于评价指标体系和采集整理后的数据,针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履行情况、项目运行的有效情况的实现程度展开分析。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通过收集、整理、总结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梳理部门预算,明确预算与职能的匹配度,全面、客观地反映部门年度履职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效,对部门预算安排、完成的工作和履职程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评价组认为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福建省全民健身计划 2021-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文件。项目运作,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结合体育事业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谋划,既有总体发展思路,又有具体谋划,既有总体绩效目标,又有年度目标,但在绩效目标的设置方面不够符合客观实际,本项扣0.5分。经检查,存在部分项目立项工作不到位,事前未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导致项目启动时间严重晚于资金下拨时间,专项资金闲置,无法及时使用,本项扣1分。
项目决策指标权重15分,在立项程序规范性上有待提高(扣1分),在绩效目标合理性上存在不足之处(扣0.5分),项目决策指标评价结果得分13.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实际支出资金4540.2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211.00万元,预算执行率62.96%,低于绩效目标值95%,本项扣2.5分;在实际的走访过程中,评价组发现各地市体育局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够到位,本项扣1分。
过程指标权重15分,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扣2.5分),监督全面性仍需完善(扣1分),过程指标评价结果得分11.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实际补助各类竞技体育有关赛事、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等均达产出数量指标绩效目标值;但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等产出数量未达指标,扣0.3分。
项目产出指标权重30分,部分数量指标未达标(扣0.3分),项目产出指标评价结果得分29.7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2024年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小于100%,2024年度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为111.77万人次,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效益指标绩效目标值。但是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未达目标值,扣2分
效益指标权重40分,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未达目标值,扣2分,效益指标评价结果得分38分。
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2.7分,评价等级为“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4年是福建体育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全力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们必须锚定中国式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战略定位,坚持走高质量发展路径,不断开创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1.着力补齐体育民生短板,持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一是丰富全民健身设施供给。继续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列入2024年至202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多功能运动场65个、社区智慧运动角32个以及一批全民健身共享中心、乡村口袋体育公园等。会同教育部门,推进1110所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二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做大做强“运动健身进万家”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村”字号农村特色系列赛事,举办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色运动会、万里福道健步行等品牌赛事活动。2024年期间全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10600场,参与人次超过1140万。三是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持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深入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2024年期间福建省共举办7期体卫融合运动处方师培训班,开展福建省第二届运动促进健康技能大赛,开展福建省第二届(2022—2024年)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2.着力提升备战训练质效,持续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是全力备战2023年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2024年巴黎奥运会、2025年粤港澳全运会,力争参赛成绩取得突破。要深化“一人一案一团队”保障机制,强化“训科医”体系建设,购买服务组建医疗康复团队,做好重点项目、重点队伍、重点运动员保障。要积极承办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巴黎奥运会、粤港澳全运会备战资格赛、积分赛、选拔赛。二是统筹抓好项目提升。不断巩固扩大举重、羽毛球、体操、皮划艇、击剑等优势项目,强化体能储备,提高科技助力水平。开展弱势项目补短板行动,制定专项补短板方案,加快弱势项目振兴。持续做好“两办、两送”,主动融入国家队备战战略,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三是持之以恒抓好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年度专项检查和赛事抽检。健全反兴奋剂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做到全周期覆盖,确保“零出现”、“零容忍”。
3.着力深化体教融合,持续增强青少年体育发展活力。一是夯实学校体育基础。要推动《福建省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指导各地市做好新增编制、招聘体育教练员等工作。完善退役运动员进学校任教练员的保障措施,架起“双向互需”桥梁。开展新周期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选。二是打牢后备人才阵地。创建10 个以上运动项目试点特色县(市、区),福州市通过“市闽台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等项目,联动中小学校布局特色试点。福州市截至2024年已建成7个国家级后备人才基地,覆盖田径、游泳等传统优势项目。全省推动学校设置教练员专岗,累计招聘退役运动员109名,强化后备人才储备。抓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提高省运动队教学点教学水平。指导各地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服务引导,规范培训行业发展。三是大力开展青少年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创新办赛模式,实行省赛“管办分离”改革,组织开展“奔跑吧·少年”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和冬夏令营等系列活动3000场以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发展冰雪项目和轮转冰项目。
4.着力激发体育消费新动能,持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品牌赛事引进和培育机制。继续办好厦马、CBA全明星周末、中华龙舟、棒垒球、电竞福州、世界田联钻石联赛等品牌赛事。高质量办好“两岸四地”篮球邀请赛、“王文教”杯全省羽毛球公开赛、ATP 国际男子职业网球挑战赛暨名人邀请赛。深入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乐动八闽好心情”系列活动,策划举办自行车、越野跑、水上运动等系列赛。支持福州、厦门、三明争创国家级体育消费活力城市。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产业发展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办好体育产业招商引资活动和中国马拉松博览会、晋江国际体育产业博览会等体育展会,争取签约项目10个以上,签约总投资20亿元以上。指导服务优质体育企业、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探索开展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评选。三是抓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积极拓展销售品种和购彩群体,搭建品牌营销创新平台。强化责任彩票意识,实现精准化营销、精细化运营,确保体彩销量再创新高。
5.着力深化闽台体育融合发展,持续扩大两岸体育文化交流。一是实施“棒垒球推广工程”。每年遴选100所中小学开展棒垒球项目培训,扩大参与人口。落实《闽台棒垒球区域发展中心创建与管理办法》,打造“1+4+10”个区域发展中心,常态化开展闽台双方人才、赛事交流。积极组建闽台青少年联合队参加大陆棒垒球比赛。完善棒垒球场地建设,打造符合国际赛事标准的棒垒球场地。二是办好海峡两岸体育嘉年华。举办海峡两岸体育嘉年华活动,大力开展海峡两岸体育赛事,打造两岸标杆品牌活动。 是加强两岸青年交流交往。要用好“闽台青年体育交流基地”,持续办好闽台青年人才体育交流营。加强与台湾民间体育社会组织的合作,吸引更多“首来族”。要想尽办法创造更多体育领域学习、就业、创业条件和环境,鼓励更多台湾青年来闽追梦逐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7211.0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4540.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96%,虽然项目总体任务目标基本达成,项目产出效益良好,但仍存在个别项目中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建议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项目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未开展或进度缓慢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强化动态跟踪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针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推进迟滞、过程监管乏力的问题,建议构建全流程动态管控体系,明确项目关键节点时效标准与绩效挂钩规则,推行“双随机”抽查并将进度考核嵌入中期评估;在权责层面压实分级监管责任,厘清省市县三级监管主体权责清单;通过对滞后项目的原因分析,设立分级督导流程。通过标准刚性化、责任链条化、监控可视化三重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与资金支付动态匹配,形成进度管控闭环。
八、相关附件
附件1:福建省体育局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表
(本页无正文)
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福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及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福建省体育局2024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权重(%) |
评价结果 |
得分 |
决策(15%) |
项目立项(4%)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福建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②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③项目立项是否与福建省体育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行所需;④项目立项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一项不符均不得分。 |
2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福建省全民健身计划 2021-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国家法律法规;②项目符合《福建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③项目立项与福建省体育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行所需;④项目立项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不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此项得满分。 |
2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①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②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③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④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一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2 |
①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②已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③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④经检查,存在部分项目立项工作不到位,事前未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导致项目启动时间严重晚于资金下拨时间,专项资金闲置,无法及时使用,此项扣1分。 |
1 |
||
绩效目标(5%)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③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⑤项目的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①项目已设有绩效目标;②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③绩效目标不够符合客观实际,此项扣0.5分。 |
1.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①是否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3 |
①已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已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此项得满分。 |
3 |
||
资金投入(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①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一项不符合扣1分。 |
4 |
①项目预算编制已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已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此项得满分。 |
4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预算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是否适应。一项不符合扣1分。 |
2 |
①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②预算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适应。此项得满分。 |
2 |
||
过程(15%) |
资金管理(7.5%) |
资金到位率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达到95%的得满分,没有达到的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7211.00万/7211.00万)*100%=100%;得分2.5分。 |
2.5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预算执行率达到95%的得满分;没有达到的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预算执行率=4540.28万/7211.00万=62.96% |
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是否有相应的制度保障;③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一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专项资金的后续监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③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④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此项得满分。 |
2.5 |
||
组织实施(7.5%) |
监督全面性 |
项目实施机构是否制订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督管理体系并履行监督管控责任。制定监督考核制度并全程跟踪监控得满分、有监督考核制度,部分监督跟进得2.5分、有监督考核制度未跟进进度及质量得1.5分、无监督考核制度不得分。 |
2.5 |
各地市体育局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管不够到位,此项扣1分。 |
1.5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①组织机构是否健全;②人员是否配备齐全;③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④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是否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是否互联互通;⑤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①组织机构健全;②人员配备完善;③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⑤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此项得满分。 |
2.5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①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②项目验收、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③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④绩效管理责任的约束是否明确,是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⑤绩效管理激励是否强化,是否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项目机构有明确的约束机制及激励机制,档案资料齐全,人员、场地、信息支撑落实到位。此项得满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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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0%) |
数量指标(22%) |
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个数 |
2024年度实际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建设小型体育公园、小型健身中心数量为5个,此项得满分。 |
1 |
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个数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1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数量为18个,此项得满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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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非标准足球场建设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非标准足球场建设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非标准足球场建设总数量为2个,此项得满分。 |
1 |
||
建设青训中心数量 |
2024年度实际建设青训中心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建设青训中心数量为5个,此项得满分。 |
1 |
||
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场次 |
2024年度实际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4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开展社区运动会、三大球等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场次为4场,此项得满分。 |
1 |
||
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场次 |
2024年度实际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7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场次为15场,此项得满分。 |
1 |
||
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项目数量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项目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7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开展“奔跑吧·少年”活动项目数量超过20场,此项得满分。 |
1 |
||
补助“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实际补助“群众身边赛事”活动总数量为26场,此项得满分。 |
2 |
||
补助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总决赛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总决赛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民健身大赛气排球总决赛总数量为1场,此项得满分。 |
2 |
||
补助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选拔赛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选拔赛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5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全民健身大赛选拔赛总数量为5场,此项得满分。 |
1 |
||
补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个得满分,每降低50%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总数量为2场,此项得满分。 |
2 |
||
补助重点项目布局单位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重点项目布局单位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2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补助重点项目布局单位总数量为5个,此项得满分。 |
1 |
||
补助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总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总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3个得满分,每降低20%扣0.4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实际补助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总数量为3个,此项得满分。 |
2 |
||
支持场地设施数量 |
2024年度实际支持场地设施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41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支持场地设施数量263个次,此项得满分。 |
1 |
||
支持赛事活动数量 |
2024年度实际支持赛事活动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600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支持赛事活动数量673个,此项得满分。 |
1 |
||
参加赛事活动人次 |
2024年度实际参加赛事活动人次,总数量大于等于67125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参加赛事活动人次1104075为人次,此项得满分。 |
1 |
||
人才培养培训数量 |
2024年度实际人才培养培训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150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人才培养培训数量超过150人次,此项得满分。 |
1 |
||
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 |
2024年度实际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总数量大于等于27个得满分,每降低5%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2024年度实际资助后备力量培养单位数量23个,此项得0.7分。 |
0.7 |
||
质量指标(4%) |
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 |
2024年度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合格率=场地设施竣工合格数量/场地设施竣工总数量×100%,完成率80%得满分,小于80%,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2024年度场地设施竣工合格率为100%,此项得满分。 |
4 |
|
时效指标(4%) |
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 |
2024年度补助的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完成率=举办完毕的赛事活动数量/补助的赛事活动总数量×100%,完工率80%得满分,小于80%,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4 |
2024年度补助的赛事和活动任务完成及时率,90%,此项得满分。 |
4 |
|
效益(40%) |
经济效益指标(16%) |
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 |
2024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小于等于100%得满分。每增加5%扣0.5分,扣完为止。 |
16 |
2024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总控制数为46.89%,此项得满分。 |
16 |
社会效益指标(14%) |
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 |
2024年度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大于等于458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全民健身设施、活动普惠人次为1117664人次,此项得满分。 |
2 |
|
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 |
2024年度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大于等于100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024年度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次为159587人次,此项不得分。 |
0 |
||
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
2024年度群众群众身边赛事活动的受益人次大于等于25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2024年度对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为8分,此项得满分。 |
5 |
||
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乡响程度 |
2024年度高水平国家后备人才基地的受益人次大于等于50000人次得满分。每降低20%扣1分,扣完为止。 |
5 |
2024年度对青少年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影乡响程度为8分,此项得满分。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服务对象满意度≥90%,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2024年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3%,此项得满分。 |
10 |
|
总权重、评价总分(S) |
100 |
|
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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